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倡议诚信参考:高考作弊要入刑

05.06.2017  20:55

今天(5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全市高考考生发出一封信,预祝全市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全文如下:

亲爱的同学们:

普通高考是国家根本的人才选拔制度,事关考生利益,事关家庭福祉,备受各界关注。诚信高考、公平高考、平安高考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公平公正作为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线,狠抓标准化考点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综合整治,考务组织严密、考试纪律严明、违纪舞弊处罚严格。今年,我市集中开展了“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4个专项行动,在考试招生多个环节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加大对高考舞弊的查处力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切实维护高考秩序,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了对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高考期间,我市所有考场将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电子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为此,市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并倡议全市考生:

遵章守纪、诚信参考、公平竞争!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招考机构、考点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我们为每一位为追求人生梦想而不懈努力的高考考生加油点赞。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考生高考顺利并取得理想成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实习生 郭俊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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