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9月1日起实施

31.08.2015  15:22

     一、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实施强制3C认证。

  针对儿童安全座椅良莠不齐,保证家长买到质量可靠的儿童安全座椅,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9月1日起,对安全座椅产品实施强制性3C认证,未获得3C认证的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快递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

  我国首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标准分别从消防、隔离、监控、安检、报警等6个方面对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和处理场所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收寄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场所,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除外。

  三、新广告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增加保健食品广告、大众传媒广告等规定;药品需标明不良反应;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等。

  四、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这个《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在任何时间进入被检查单位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场所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不得拒绝、逃避。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9月1日起实施。内容: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为无效债权;24%至36%之间的属于靠道德约束的自然债务;年利率24%以内的为合法债务。

  六、《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于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食堂不过关、老师私自补课、学校乱收费、师风师德等问题,均可向督学举报。

  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级别,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被定性为一级召回,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