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07.02.2017  15:33

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有关市级部门和相关区县落实应对空气污染的六条保障措施,蓝天行动百日攻坚行动6个检查组值守巡查,加之春节期间车辆外出、工地停工以及气象条件相对有利,我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一、2017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2017年1月27日(除夕)—2月2日(正月初六),我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5天(其中正月初二、初三、初六为优,正月初四、初五为良);污染天数为2天(其中除夕为中度污染、正月初一为轻度污染),为2013年实行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的年份。

二、空气质量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明显

监测显示,春节期间,受燃放烟花爆竹和车辆外出影响,空气质量指数上升幅度农村高于城市,远郊高于主城。

受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影响,1月27日(除夕)夜间和1月28日(正月初一)凌晨,空气质量中PM 2.5 、PM 10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全部上升,除夕夜间2点空气质量指数达到峰值232,个别区县监测点位超过300。其中北碚蔡家、大渡口新山村、南岸茶园达到重污染级别;受影响较小的是北碚城南、两江新区鸳鸯、江北铁山坪。

环保部通报,除夕夜间18时,全国338个城市中仅1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级别;到正月初一凌晨2时,随着烟花爆竹燃放量大幅增加,有183个城市空气达到重污染。实施禁放限放的上海(仅在远郊设7个燃放点)、南京、杭州、广州、太原空气质量指数变化较为平稳。

 

      附件:2017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

 

附件

2017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

 

时间

空气质量指数AQI

空气质量状况

1月27日(除夕)

155

中度污染

1月28日(初一)

112

轻度污染

1月29日(初二)

48

1月30日(初三)

50

1月31日(初四)

78

2月1日(初五)

99

2月2日(初六)

48

    备注:国家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6级:0~50为优、51~100为良、101~150为轻度污染、151~200为中度污染、201~300为重度污染、大于300为严重污染。其中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简称空气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