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每天在伤害 我们的城市“生命线”

29.10.2015  08:56

9月21日晚,大渡口新九中路,爆裂的水管在下午5点过修好。 本报记者 雷键 摄

10月26日上午,一施工队在南岸区南坪东路与响水路交会处作业时,挖爆一处水管闸阀,导致南坪东路与响水路沿线的上千户居民停水;10月13日,观音桥环道红鼎国际段一根燃气管道被破坏,不仅周围商铺和住户停气,还导致了交通拥堵……

主城区地下管线被破坏的频率到底有多高?重庆晨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重庆主城的燃气管道累计被破坏110次,自来水管道被破坏152次。如果再算上电力、通信等管线,这一数字将会更高。

管线单位抱怨施工方前期不与其沟通,工程建设单位则认为管线单位不够配合。如何降低城市“生命线”被破坏的频率和风险?将于明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地下管线受伤,祸及沿线居民

昨日,记者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今年1至9月,主城燃气管道累计被破坏110次,主城自来水管道累计被破坏152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就有一处水管或燃气管被破坏。

如前9个月,燃气集团因第三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抢险210次。就主城范围内而言,燃气管道被破坏110次,其中,北碚28次、南岸23次、沙区21次。

危害到底有多严重,记者调查显示:今年7月10日,在北环至石马河内环快速拓宽工程施工路段一根主水管被挖破,造成石马河路段大堵车,影响近10万人用水。仅仅两天后,相隔不远的一根直径900毫米主水管路基被挖空,管道下沉爆裂,造成20余万居民用水受到影响。据了解,从今年5月7日至7月28日,该段管网设施共被破坏过五次。

禁令形同虚设,私挖现象频繁

今年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申报制度,对施工掘路总量进行控制,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绝“马路拉链现象”。若要获得“占用、挖掘市管城市道路许可”,施工方需提供施工范围示意图、安全评估报告等材料,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后,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书面决定。

但有令不止的私自开挖现象还在频繁发生,以渝北为例,今年前9月,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共发现、查处了管辖区域内10余起未经审批、擅自开挖行为。

对于没有提出审批或提出审批没有被批准的项目,如果私自开挖,将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67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市市政委道桥处工作人员说,擅自施工,是造成管道被破坏的原因之一。

■新闻纵深

谁在破坏管道 施工成了主因

频繁发生管线被挖破,责任归谁?管线管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为,管道被破坏责任在施工方。

重庆燃气集团生产运行部副部长刘革伟直言:“第三方施工人员往往为了赶工程进度,忽视了对地下管网的确认和保护。”他说,天然气管道一旦被第三方施工破坏,不但会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泄漏的燃气还可能发生燃烧甚至燃爆,造成安全事故。

重庆市自来水公司管网部副部长邹为告诉记者,还存在一种情况,施工方手上也有地下管线分布图,但他们的资料并不准确。如果事先不与自来水公司对接,也会破坏水管。

据了解,一根管道被破坏,损失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如何保护管道 明年出台法规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城市管线现有种类十余种,涉及管线单位二十多家,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协调不畅,导致反复开挖、安全问题频发。“预计将于明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有望改变这一局面。”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条例》颁布实施后,管线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管线资料,对于信息不全或新建的管线,同样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测或提交竣工档案。预计《条例》颁布实施一到两年内,将建立一套完善的、便于查阅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届时,工程建设单位只需前往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就能很方便地查阅到某一区域所有的地下管线分布图。

此外,《条例》还将对各管线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对于危害既有管线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罚款。

本报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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