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召开

26.06.2016  22:25

 

6月23日上午,201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市教委主任周旭、市教委副主任牟延林、市教委副主任邱可、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黄腾蛟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渝普通高校招生部门负责人、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教委周旭主任主持。

黄腾蛟院长对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邱可副主任就2016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划线情况作了说明;与会同志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划线方案》。

      王余果副秘书长最后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社会满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二是要落实更严要求,确保公平正义。 要严格政策规定,认真按照《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要落实“阳光工程”,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布普通高考政策和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是要实施更严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以及禁止“点招”等纪律要求,严禁在招生录取中买卖生源。要坚持科学决策,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严格执行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方案。要管控关键环节,严防工作差错,确保投档和录取客观准确、公平公正。 四是要筑牢更强保障,确保平稳顺利。 要坚持协作联动,强化安全防范,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服务考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录取后考生及其家庭的跟踪服务工作;要加强对残疾学生、困难考生群体的关心和服务,完善和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不让一个新生因贫困放弃入学。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录取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