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现卫生间暗藏摄像头 竟被合租男舍友偷拍

23.04.2017  17:02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有人在卫生间里放摄像头,我已经被偷拍了!”2017年4月21日11时30分伍女士到大坪派出所报警,称其发现有人将摄像头放在群租的卫生间里偷拍。

三男一女合租共用洗漱间,女舍友发现偷拍摄像头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群租房,果然在卫生间里搜到高清微摄像头,将摄像头当场扣押带回派出所。

经了解,报警伍女士今年20多岁2017年1月1日,她与别人合租了一套三室公寓,一共住了四个人,另外三人都是男生,自己住宿一间,一男生住一间,另外两个男生住一大间。

由于上班大家平时上班忙,没有多余的交流,所以其和另外三人并不熟悉,房间里只有一个卫生间,因此卫生间是大家公用的,卫生间里也没有帘子,也没有分干湿区域。

2017年4月21日11时,伍女士起床后到洗手间洗漱时,突然发现室友漱口杯后面隐藏着一个小东西,出于好奇,将东西拿出来。

伍女士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高清微型摄像机,当时就崩溃了。房间里就伍女士一人是女生,摄像头肯定是针对她的。想到自己每次在房间里洗澡时,都可能被别人拍下来,赤裸裸的暴露在人前。

摄像头拍下安装者影像,合租男子露面

民警通过仔细观察,发现这是自带储存功能的高清头。

民警调出里面的视频材料,发现其中有一段视频,视频里面有一男子在安装调试摄像头的位置。经过伍女士的辨认,该男子就是合租房里的其中一个男生,姓丁。

民警迅速找到丁某带回所,面对民警的询问,丁某起初拒不承认,民警通过查看丁某的手机和电脑,发现了几段视频,视频中不仅有伍女士洗漱的视频,另外两位男舍友洗漱的视频都有。

面对这些视频证据,丁某才在民警面前承认:安装摄像头的人就是自己。

因好奇27岁的他开始偷拍

据了解,27岁的丁某,19岁职业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丁某交代,为了节省成本,2017年1月与别人合租在某公寓。

丁某合租时,发现舍友中有一个女生,想到只有她一个女生就很好奇,于是产生邪念,想偷拍一下。

丁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款高清微型摄像头,第一次到货以后,发现是坏的,不能用,于是退货,又花了189元再买了一款,就是用来偷拍的这一款。

2017年4月17日17时,趁大家都出去了,丁某偷偷地将摄像头安装在洗手间里并用漱口杯挡着。

在这五天的时间里,丁某共偷拍了4次,隔天就把视频拷贝在自己的电脑里。有两次偷拍到伍女士在洗漱,还间接拍摄到了另外两个男舍友的视频。偷拍后将视频存在电脑和手机里,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悄悄看。

偷拍者被行拘,防偷拍要注意这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丁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合租现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合租时选择室友尤其重要,尤其是女性和异性合租,女生一定要学会好好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和隐私安全,对卫生间和卧室等地方要仔细查看,防止被拍,同时,时刻保持清醒,为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合租氛围。

最后,发现被偷拍注意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摄影 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