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全市报告法定管理传染病疫情的新闻通稿

23.12.2014  20:04

 

2014年4月,全市报告无甲类法定管理传染病。

全市报告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8421例(其中肠道传染病849例、呼吸道传染病3411例、虫媒及自然疫源性传染病4例、血源及性传播疾病4156例、新生儿破伤风1例),与2014年3月相比发病率上升2.92%,与2013年4月相比发病率上升16.46% 。全市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死亡30人(其中肺结核5人、狂犬病1人、艾滋病21人、乙肝2人、梅毒1人),与2014年3月相比死亡率下降18.92%,与2013年4月相比死亡率下降28.57%。

全市报告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8618例(其中流行性感冒146人、流行性腮腺炎859人、风疹84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142人、麻风病1人、斑疹伤寒1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1672人、手足口病5713人),全市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死亡3人(手足口病3人。与2014年3月相比发病率上升50.40%,与2013年4月相比发病率上升43.47%。

市卫生计生委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值春夏之交,温差变化较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发病依然较多,同时手足口病发病增加,请市民一旦发病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