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4月起试点 重庆车险费率整体或将有下调
一图读懂 新华社 图
下月起,重庆正式试点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昨日,保监会发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重庆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并从下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为何改革?
当前保费与风险相关度不高
目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是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
怎么改革?
保险公司定价消费者选择
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会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
如何规范?
中保协负责拟定示范条款
方案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注: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标准公式为: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
财产保险公司可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怎么推进?
选六地试点并于下月实施
方案提出,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明确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低于成本销售要遭查
《方案》规定,保监局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根据非现场监管分析结果选择现场检查重点对象,遏制商业车险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
(1)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2)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
(3)未按规定履行条款费率提示和说明义务,不明确解释不同类型条款保障范围差异,单纯比较附加费用率、个别费用浮动系数等费率构成要素,使用全险全赔等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概念误导消费者投保的;
(4)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告知书等资料上签名的;
(5)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诋毁同业公司、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6)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业车险的;
(7)商业车险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
(8)商业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下降,存在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