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制定两个“十有”标准,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

27.08.2015  17:39

为扎实推进我县扶贫攻坚,按时完成扶贫攻坚年度脱贫任务,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按照解决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和实现“八有”、解决“八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两个“十有”标准,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

一、贫困村脱贫标准:“十有条件,增收减贫”。有通行道路,有安全饮水,有稳固住房,有整洁村貌,有主导产业,有社会保障,有服务中心,有工作队伍,有管理机制,有稳定的结对帮扶机制,有规范档案; 农户增收,脱贫减贫。

二、贫困户脱贫标准:“十有”。有收入,有住房,有饭吃,有衣穿,有路行,有水喝,有学上,有技能,有医疗,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