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举措有力

24.12.2014  18:33

一、强化责任、安排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必须”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协调经信委、商委、质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安监、质监、消防、经信委、商委等部门组成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构建市、区县两级安监部门“齐抓共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和良好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有限空间基本情况统计表》,充分发挥全市基层安监队伍的网格化力量,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基础台账。目前,全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总计6185家,共有贮罐3860个、贮量596120 m 3 ,车载槽罐513个、贮量6428 m 3 ,反应塔(釜)379个、贮量9067 m 3 ,压力容器7240台,压力管道2687069米,烟道56984米,锅炉1409台,工业炉窑416座,搅拌机械683台,地下管道1739901米,暗沟129421米,隧道27165米,涵洞4785米,污水池1129个,7283个,化粪池6947个,下水道8055个,废井3211口,地窖19个,储藏室597个,酒糟池968个,发酵池6442个,垃圾站456个,料仓896个。

三、强化宣传、加强培训。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先导。一是通过PPT演示典型事故案例、专家现场检查诊断、先进企业现场说法、事故企业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实际负责人安全意识。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三是编制《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第69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至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企业。

四、全面检查、严格执法。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步曲”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重点,在执法过程中,查企业是否按自查自改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实施停产的企业进行重点回访,查是否真正停产、有无违法私自生产现象;对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三同时”制度。通过企业全面自查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总计查出14587条,已整改13895条,整改率达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