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晒出2021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成绩单

18.01.2022  13:46


1月13日,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新闻发布会。据发布,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环境资源犯罪485件906人,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3件401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409件,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彭劲荣通报了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主任侯映雪主持。新华网、央广网、中新社、法治日报、重庆日报、上游新闻、华龙网、重庆法治报等11家中央级、省级媒体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生态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以四大亮点工作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亮点一:“四个专项”推进系统治理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09件,占比71.6%。督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重庆线索21条,立案24件,已整改20件。


·“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专项行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督促解决长期积压存续、各界高度关注、整改落实不力的三大问题,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有实效的“硬骨头”案件,用心用情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贯彻落实第3号总河长令专项监督行动

聚焦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提升,针对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开展巡河178次,巡查发现线索67条,立案55件。


·乌江流域矿山治理专项巡查

依托调查指挥中心,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启动乌江流域关闭矿山治理专项巡查并首次开展公益诉讼“云巡查”,全市立案31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


亮点二:“三个合力”推动协同治理


不断推进系统内部、跨部门、跨区域机制建设,强化生态检察履职保障,掀开“1+1>2”的发展新篇章。


·强化系统内部合力

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挂牌成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44个,选配生态检察官288名。实行“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四大检察一体化集中办案模式,全方位、全链条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获评2020年全市“我最喜欢的10项改革”和首届政法领域改革“十佳范例”。连续出台《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若干规定》,着力完善生态检察工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两江地区院和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建设,两江地区院建成公益诉讼线索平台,发现案件线索119件,立案24件,诉前推动问题整改15件。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38个基层院聘请观察员1161名,已摸排线索107条,立案26件。


·强化跨部门协作合力

市检察院分别与市河长办、市林长办会签机制,全市签订协作意见43份,在全市40个河长、林长办公室设置派驻检察联络室,从河长办、林长办获取线索136件,立案75件。联合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印发《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报都市传媒集团分别会签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合力。


·强化跨区域协作合力

与湖北、湖南、贵州省院联合出台协作意见,与四川省院出台《关于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加强协作的意见》、会签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办法,共建跨界司法修复示范基地5个。


亮点三:生态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重庆生态检察工作成效得到了中央、市级主流媒体的关注肯定,社会影响力、美誉度持续提升。


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订协作意见、濑溪河流域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增殖放流示范点揭牌及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等多项工作举措先后被《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干警受邀参加上游新闻“帮帮帮到位”网络直播,在线解读宣传生态检察,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与肯定。两江地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截污管网溢流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保护侣俸河青云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涪陵区检察院办理的黄某航、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荣获2021年重庆市“最美河湖卫士”称号。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自觉履行好生态环境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新闻多一点


数据说保护


·环境资源犯罪

2021年1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环境资源犯罪74件125人,起诉485件906人,与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12件91人,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3件401人。


·涉野生动物犯罪

严厉打击捕猎杀害、运输利用、出售购买等涉野生动物的各类犯罪活动,起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26件215人。


·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409件、诉前程序975件、起诉120件,共督促治理被污染饮用水源地6049.30亩、河道153.88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639.61亩,保护林地耕地湿地等477.41余亩,清理违法堆放垃圾160473.71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支持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13件,提出赔偿诉求3000余万元;提起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和刑附民公益诉讼86件,敦促责任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306.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