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重庆未发生一例因医疗污水引发的疫情扩散事件

31.03.2020  15:13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

医疗污水不等同于一般污水,

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

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

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

如不经有效处理

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并严重污染环境。

第1眼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3月30日,全市医疗污水处理平稳有序,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实现100%达标排放 未发生一例因医疗污水引发的疫情扩散事件

市卫生健康委介绍,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2.1万个 。其中医院847个(公立医院2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36个,卫生院860个,村卫生室1万个,门诊部/诊所7505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23万张(医院17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万张;公立17万张,民营6万张)。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定义, 医院污水是指医院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当办公、食堂、宿舍等排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亦视为医院污水。 医院污水分传染病医院污水和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及特殊性质污水

1

传染病医院污水:

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房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2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指各类非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除传染病房外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3

特殊性质医院污水:

指医院检验、分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特殊性质污水,主要包括酸性污水、含氰污水、含重金属污水、洗印污水、放射性污水等。

正常情况下,全市医疗污水每日产生量约为:

23万张床*400L/床·天=9.2万吨左右

疫情期间,

4所定点救治医院以及48家定点医院

产生的传染病污水 每天大约3500吨

按照风险控制、无害化原则,重点分类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 集中收集杀菌消毒达标后 ,再统一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疫情期间,市公卫中心歌乐山院区每日污水量在245吨左右,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在300吨左右,三峡中心医院600吨左右,黔江中心医院32.6吨。针对定点医院尤其是4家集中救治医院,重点通过加强消毒剂量和投药频次、加强排水监测频率、加强设施设备巡检等方式有效保障污水处理平稳有序;针对临时隔离点或隔离病区,因地制宜增加感染性污水处理设备、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强化消毒。

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疫情期间及日常医疗污水处置工作均平稳有序,实现医疗污水100%达标排放,未发生一例因医疗污水引发的疫情扩散事件。

此外,市卫生健康委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沟通,开展污水处理取样和监测工作,加大监测频率和抽检次数。接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集中救治定点医院) 必须监测总余氯及pH两项指标

市卫生健康委先后组织开展4次督查指导,重点对全市4家集中救治医院、48家定点医院以及设置预检分诊的1717家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水废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疫情期间万州三峡中心医院累计接受各项检查指导21次。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毛林涛 王琦

原标题:疫情期间 重庆未发生一例因医疗污水引发的疫情扩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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