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四成

01.06.2020  23:01

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6月1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该院涉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审理情况。记者了解到,2017年—2019年,该院辖区基层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侵权一审案件225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97件,占比高达43%。

市二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受理的一审案件225件中,主要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监护人责任纠纷、其他健康权与生命权纠纷四大类型。

所有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97件,占比高达4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最为严重,共造成68人伤残,2人死亡,财产损失高达1500余万元,占所有类型案件财产总损失的88%。”该负责人说,经分析发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驾驶摩托车导致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共计35件次,占比高达36%。而未成年人横穿马路、在道路上行走没有监护人陪伴、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均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当引起未成年监护人与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通过对涉未成年人侵权类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侵权案件频发。”该负责人说,一是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义务是未成年人易遭受损害或无意识地侵害他人权利的普遍原因;二是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易受到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三是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和教育设施、设备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是校园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四是水库管理人怠于履行安全防护与管理是未成年人溺水侵权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该负责人呼吁,相关主体、相关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校园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与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重庆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乔

原标题: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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