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打造未成年人犯罪立体预防体系

09.05.2016  11:19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比例上升,低龄化、共同犯罪突出的现状,铜梁法院紧紧围绕审判职能,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努力打造案前、案中、案后的立体预防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案前预防为主,突出三个结合,深入推进学校法治教育。一是与课堂教育相结合,把有关的法律常识渗透到课堂教育之中,把文化知识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如地理课教育结合讲《环境保护法》,生物课教育结合讲《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政治课教学结合讲《未成人保护法》、《劳动法》,等等,做到法制教育的多方位、经常化。二是与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相结合,联合学校、看守所组织在校学生深入看守所举办法治教育讲座,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通过身临其境、耳闻目睹看守所的生活,倾听在押人员讲述亲身经历和犯罪后的真诚悔过,增强在校学生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发生。三是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工商部门加大对无牌无照经营的“黑网吧”整治力度,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努力减少网吧等犯罪高发场所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案中惩教结合,抓住三个环节,教育预防贯穿办案始终。一是抓住立案审查环节,深入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等法定条件,在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的基础上,注意收集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日常表现等情况,找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突破口,针对性采取矫治的方法和措施。二是抓住审前询问环节,做到询问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办案法官主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正面接触和思想沟通,宣讲法律,分析犯罪原因及社会危害性,探挖犯罪根源,为其指明出路,促其思想转化。三是抓住开庭审判环节,审判中既对检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列举证据等就行质证,又结合具体案情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改造,促其悔罪改过自新。

  案后注重帮教,发挥三股力量,帮教向监内、监外延伸。一是发挥承办法官了解案情优势,对判处缓刑或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未成年犯进行回访考察,定期走访家长、学校及相关单位了解其思想、学习等情况,召开监护人和未成年犯座谈会,了解矫正情况,落实帮教措施。如初中生陈某,因故意伤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承办法官为陈某建立帮教档案,定期进行回访,及时掌握陈某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目前陈某表现良好并积极备战中考;二是与其他司法力量形成合力,加强对在押未成年犯教育挽救,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机关共同制定落实帮教措施,通过教育、感化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三是借助社会力量共同挽救未成年犯,邀请律师协会、团区委、关工委、妇联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对未成年罪犯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谈话帮教活动,以及召开未成年犯家属座谈会、帮教会,联合家庭、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未成年犯教育挽救工作。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