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八颗镇“三措施”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

03.08.2015  15:50
  为了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人犯顺利完成服刑任务,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身心特征,具体情况,长寿区八颗镇“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

  一是分类别管理,制定个性矫正方案。实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开进行,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身心发育、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方案,矫正小组由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人员参加,单独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

  二是多渠道管理,注重思想教育。对进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前三个月一律实行严格管理,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半月当面报告一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区。同时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采取QQ聊天、微信互动、手机短信等方法,加强沟通,及时掌控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工作动态,让其真心实意接受改造,预防其脱管、再犯新罪。

  三是人性化管理,避免重新犯罪。在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加减分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还在学习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专门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6点接受他们放学后的报到。同时还与民政办、社保所联系,为解决他们家庭困难和再就业的实际问题提供切实的帮助,进一步提升了矫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