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将上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 未进入平台的机构不得新收取培训费

01.10.2021  13:42

近日,重庆渝北区教委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醒,提醒家长慎重缴纳培训费用,同时,渝北区将于近期上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凡未进入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新收取培训费。

渝北区教委提醒家长:

一、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要遵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律,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坚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入学前查看是否取得渝北区教委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无许可证的一律为非法机构,无资格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三、慎重缴纳培训费用

近期,渝北区将上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凡未进入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新收取培训费。所有培训机构收费标准须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一律不得超备案标准、超备案事项、超3个月收取培训费。学员家长所缴培训费全部存入银行监管账户,并向机构索要正规收费票据。

四、签订合同留存凭据

要坚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收费票据等资料,作为维权凭据。

五、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合理安排孩子校外培训时间,确保孩子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一律不得占用周末、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

六、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首先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再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解,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查询地址:

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http://xwpx.emis.edu.cn) ;

渝北区人民政府网·区教委政务公开平台

(www.ybg.gov.cn/bm/qjw/).

渝北区教委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电话:67803904

上游新闻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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