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健全“六大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重庆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健全“六大机制”,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签订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承诺书,健全大数据比对与逐户调查相结合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办法和程序;完善贫困动态监测机制,分类设置贫困监测点,扩大贫困监测面;健全区县自查、市级检查、第三方评估、认可度调查“四位一体”检查验收机制,确保对象识别、监测管理、脱贫退出全过程精准。加快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扶贫数据分析运用,推动大数据、智能化更好服务脱贫攻坚。
二是完善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机制。设立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教育等基金。实施财政扶贫资金“以奖代补”“改补为借”“转补改投”,深化涉农领域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为每个贫困区县落实股权化改革财政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建立以脱贫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除低保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原则上不得采取直接发放钱物的方式进行。
三是完善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精神扶贫机制。整合行业培训资源,加大“订单式”实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推广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微讲堂”,深化“乡村道德讲堂”“乡贤讲理堂”等,培育新乡贤文化,持续开展“榜样面对面”巡回宣讲、“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等活动。
四是完善产业扶贫机制。积极推进“三变促三增”改革,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参与合股联营,健全、规范股权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等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出台培育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开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行动,向每个“空壳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30万元。开展贫困地区水电站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农村小水电扶贫等试点,通过资源有效利用、资产量化确权入股、提供社会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是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签订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公示公告等十项监管制度,建立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扶贫义务监督员作用,建设扶贫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开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健全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
六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巩固脱贫成果责任书,建立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述职制度。建立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台账,实行工作推进项目化、清单化。健全常态督查、排名通报、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等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区县党委、政府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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