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25件地方性法规将修改

26.07.2018  12:35

今(26)日上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该条例细化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设定了七类保护对象的认定标准,明确了征收前普查、未登录对象预先保护、建设活动管控等一系列保护措施。条例设立保护与利用专章,对人口结构调整、业态规划、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历史建筑的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让优秀历史文化活在当下、服务当代提供了明确具体、极具操作性的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据了解,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中,因《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较多,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尽快进行单独修改。对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集中修改,是落实党中央要求,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形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市部分地方性法规进行的一次专项体检,是提升我市地方性法规质量的一次重要立法活动。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2项人事任免事项。

上游新闻记者罗永攀 实习生 沈怀良 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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