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到我市开展两项改革调研和春季松材线虫病除治督查

09.04.2015  16:43


    3月31-4月3日,国家林业局人事司蓝增寿副司长、造林司王剑波副司长一行到达重庆,就“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两项改革开展调研,并对我市松材线虫病春季除治工作进行督查。
      在渝期间,蓝司长一行就调研和督查内容与市林业局进行了座谈,并深入涪陵区和长寿区两个松材线虫病疫情区县实地查看了除治现场,访问了基层干部和林区群众,听取了两区的工作汇报和开展了座谈交流。
      在与市林业局的座谈会上,蓝司长首先详细介绍了本次调研和督查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指出了两项改革的几个关键,即明确哪些领导干部为责任主体及其原因,涉及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如何定性、定量相关指标等。
      市林业局罗建极副局长就调研内容与调研督查组交换了意见,他指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两项改革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各级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等,实行一岗双责,要纪委参与,严格监督,并延伸到乡镇级。林业领域纳入两项改革的主要指标应该包括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火灾发生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资源保护情况以及对林业发展的投入等。将有关工作纳入两项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在于打击多少人,摘掉多少帽子,而是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同时,对资源保护重视,并积极作为的领导干部,应实行弹性管理,尽职免责。
      王剑波副司长在座谈交流后总结了几点体会:一是突出重点,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两项改革的重要内容;二是要目标导向,即以科学的工作目标作为深化改革的导向;三是将可为而不为的工作才能纳入责任追究的内容;四是要操作性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纳入两项改革肯定要认真浓缩、提炼,简言概之,之后再研究、制定出具体的细则;五是要依法防治,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集中研究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培训重庆侦办涉疫刑案的做法。
      市森防站严合章站长汇报了近年来重庆市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市林业局人事处、造林处、市森林公安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及市森防站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并就两项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发表了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