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林业局实施四大行动推进森林保护工作

23.01.2015  04:09
      12月25日,武隆县委书记刘新宇同志主持召开全县森林保护工作座谈会,对全县森林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座谈会后,武隆县林业局迅速行动,及时研究贯彻措施,启动实施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林业法治宣传专项行动。于1月5日邀请县电视台、武隆报社两家媒体召开协调会,决定在武隆电视台、武隆日报开设宣传专栏,加大典型曝光力度,林业违法案子件件上媒体,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目前已在手机报曝光林业违法案件1次、在日报宣传林业法规1次。同时,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将定期刊载各类保护森林资源的先进事迹。推进林业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餐厅,自筹资金50万元,将林业法规、珍稀动植物等生态保护知识以图文形式印制成台历、挂历,在春节前送进机关单位、广大农村,制作拒食野生动物的温馨警示牌发放到县内各酒店、餐馆。积极协调县教委,将生态保护教学纳入中小学课程安排,努力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
      ——实施林地清理整改专项行动。成立六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配备1名森林公安民警、1名林政执法人员,每组分片负责4-5个乡镇。各工作组深入基层林区,对全县辖区内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林地征占用中少批多占、不批乱占、批甲占乙、超期使用林地,在国家级公益林内开垦、采石、采沙、采矿、取土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目前清理排查工作已近尾声,将在统计汇总后分类依法处理。
      ——实施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年末岁尾捕猎、销售野生动物的高发特点,及时启动专项执法行动。由森林公安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县所有可能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酒店、餐馆、集贸市场开展突击检查,坚决刹住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歪风。同时,着力发挥基层护林员的情报作用,第一时间上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目前已在江口镇黄草村查处1例私设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当场收缴嫌疑人非法狩猎工具电网2套。
      ——实施森林保护责任落实行动。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创新森林建设保护机制的意见》,全面运行森林采伐计划层级审批制度,督导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批木材采伐证,对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权限的采伐计划申请,加强林业部门初审把关,积极呈报初审意见。全力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对属于行政执法类型的一般案件,按照权限交办辖区乡镇自行查处,对重点案件由林政执法监察大队挂牌督办。充分结合我县当前森林保护工作实际,着手修订全县森林火灾问责办法和森林资源管理问责办法,整合制定全县森林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进一步落实森林保护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