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林业局强化党建引领 助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21.09.2017  15:58
                                                         

    基层党组织是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主阵地,林业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是农业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加强基层党建统领,统筹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扶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新时期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区林业局始终坚持以党建统揽林业各项工作,立足南川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创新推动林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体林业经营进一步放活,人均林业年收入提升至2000元。     一、坚持党建统揽,强化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
    南川区是林业资源大区,现有林地面积230万亩,森林覆盖率51%,尽管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守生态本底,践行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南川山也青了、地也绿了、天也蓝了、水也净了、气也清了。但如何实现南川森林生态建设与林区群众致富双赢,尤其是如何助推40个贫困村、1.28万户贫困户、4.25万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摆在林业局党委面前的拦路虎。为此局党委多次研究后,提出严格落实党建统领全局工作,充分发挥全局149名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依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技术支撑等方式,扶持引导大户和村级企业良性发展,形成大户引领、产业主导、辐射一片、带动一村的方式,积极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全区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局党委积极推荐一名年轻干部担任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努力从加强基层党建上,凝聚各方资源,形成扶贫帮困合力,确保打赢脱贫攻坚仗。
    二、依托项目建设,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涉林产业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发展,选好项目是关键,因此我们始终坚持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协调统一发展。近年来,依托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累计实施营造林150万亩,在东城高桥村、西城会锋村、黎香湖南湖村和大有石良村发展笋竹4100亩,在南城半溪河村和水江长青居委发展速丰林3000亩,在西城会峰村、大观中江村、河图长坪村和大有石良村发展中药材、李子、茶、干果等经果林3900亩,在大观镇中江村实施村庄绿化,栽植桂花、玉兰、红檵木等绿化苗木28000株;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配合规划建设位于大有石良村的狩猎场1个,积极为位于水江镇长青居委的长青森林公园,争取落实2%的公园相关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用地;通过林下种、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积极鼓励林农引进企业资金联合经营,互赢互利,发展林下经济,截止2016年底,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面积1.6万亩,养殖中蜂8.5万群,野生动物养殖户46家,全区林下经济总产值超10.4亿元。
    三、利用扶持政策,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出台,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被逐一打破,为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尤其是集体林业健康发展,局党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培育家庭林场的实施意见》,以建设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家庭林场、森林人家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落实家庭林场工商注册,探索林地有偿退出和林地经营权流转,引导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同时,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林地申办森林公园、家庭林场、森林人家和森林康养基地,可以给予家庭林场和森林人家一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和1%以内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林地使用政策。在此驱动下,全区已发展家庭林场10个,森林人家42个,林业专业合作社67个,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下农家美食100家,涉及农业人口25万人,带动农户近5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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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创新林权管理制度。实行林权“三权”分离,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建立林地承包权退出补偿机制,对农户退出的林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后流转给业主经营,退出户从流转费中获得经济补偿。二是保障林权流转受让人权益。给予林业政策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受让人,按照15元/亩的标准直接拨付生态效益直补资金,目前已拨付21.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