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采取措施确保退耕还林财政直补工作

08.06.2017  10:52

        近日,为准确、及时、顺利将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兑现,石柱县林业局采取措施加以保障。一是各乡镇结合退耕还林财政资金补助兑现工作,进一步详细开展自查工作,督促各村、组、退耕农户抓好抚育管理,提高退耕还林成效;二是做好退耕还林补造合同、退耕还林抚育管护合同的签订工作;三是对经检查退耕还林成活率、保存率不达标的暂缓兑现,待各退耕还林乡镇整改合格经县退耕办检查验收合格再进行兑现,对未完成抚育管护合同签订的退耕户,暂不安排财政资金直补政策兑现工作;四是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坚决杜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代领、代扣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确保农户的利益不受损,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一律查处,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政策兑现工作组织不力,无法按时兑现造成群体上访的,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石柱县林业局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财政直补计划
    近日,石柱县林业局依据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结果,下达了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户计划。兑现范围和标准为:第一批兑现范围为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的2014年度退耕地合格面积共22,973.林业厅
石柱县林业局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近日,石柱县林业局对全县被区划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的山林开展补偿工作,补偿标准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1.林业厅
石柱县林业局精准发力助推林业生态脱贫
    石柱县林业局坚持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加快生态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