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组织召开林业植物检疫刑事案件咨询研讨会

02.04.2015  04:55




    201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成功办理了全国第二例林业植物检疫刑事案件。为了总结该案的成功经验,找出在侦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探讨刑法中第三百三十七条有关检疫法规的内涵,重庆市森防站近日组织召开了林业植物检疫刑事案件咨询研讨会。
      在会上,与会人员就刑法337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理解进行了认真讨论,同时对该刑事案件的办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体会,对今后办理此类刑事案件提出了各自的建议,使我市在今后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更加规范和完善。
      市森防站、市森林公安局、沙坪坝公安局刑警支队、沙坪区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的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民警等22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