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时间】贺恒扬代表:建议明确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部门

10.03.2021  21:15

近年来,酒类售卖场所大量增加,酒吧、KTV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店消费也时有发生,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提出建议,明确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贺恒扬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均有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禁止性规定,除此之外,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还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前述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相应处罚。
然而,现有法律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监管部门规定仍不够清晰。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虽曾规定,对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但该办法于2016年已被废止。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也规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管、查处职责,但是由于缺乏配套规定、部门职责存在交叉等原因,实践中究竟由哪一个部门来查禁向未成个人售酒的违法行为存在争议,成为“监督盲区”。




鉴于向未成年人售酒是一种经营行为,无论是在商场还是酒吧、KTV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均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贺恒扬建议,由国务院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行为的职责,并规定必要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管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