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实施“六查”并举强化高温汛期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28.07.2016  05:04

一是开展日常检查。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高温汛期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等特点,要求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检查。为确保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的安全工作,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夏季高温汛期,中秋节、国庆节等安全大检查。     

四是开展暗访暗查。制定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暗访暗查”这把尖刀,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真正看清企业的安全生产真实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专家诊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邀请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诊断式、解剖式”的排查,充分利用专家技术优势,发挥专家作用,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监管机制。     

六是开展履职督查。县安委会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全县29个镇街和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履职情况综合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