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环保局多举措规范执法行为

03.06.2016  17:44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依法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石柱县环保局从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入手,以科学的制度规范执法,以完善的制度保障执法,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强化教育培训。针对环境执法特点,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责任、服务承诺、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并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定期交流执法经验,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水平。

  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程序,做到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制作及时、完整,确保环境执法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需要执行环境行政处罚的案件重事实、重证据,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

  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环境信访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加大对环境监管执法的宣传力度,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强化执法监察。成立监察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察,并对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因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