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莎姐”检察官告诉孩子们要做生活真正的强者

15.11.2018  19:44

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小学生们该怎么做?14日,市检察院一分院“莎姐”检察官张雨岚来到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四年级,为孩子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这是该院落实贯彻11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定期对师生进行法治教育的积极举措。

莎姐”检察官在课上讲到,校园欺凌,又称为校园霸凌,是一种带有攻击性的行为,这种攻击可能是身体的,也可能是心理的,可能是个人对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对个人实施的,会对其他人的身体、心理造成困扰,并且在一段时间内重复进行。“语言暴力、人格侵害就属于精神欺凌;肢体暴力、财产性侵害等则属于身体欺凌行为。

面对校园欺凌,学生们该如何做呢?“莎姐”检察官提醒,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不要被情绪左右,拒绝盲目跟从;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则要树立自信,不要产生自卑感,培养兴趣爱好,不做边缘人物。同时要有防范意识,遇上校园欺凌要积极寻求帮助,不要孤单承受。另外,作为旁观者来说,遇到其他同学被嘲笑、欺负或者排挤,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老师寻求帮助。

听完法治课后,孩子们表示,听了这堂法治课,他们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而且也让他们懂得了什么是校园欺凌。

莎姐”检察官表示,希望孩子们在校园生活中,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受害者,而做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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