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核 重点审查这些内容

30.12.2019  14:14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的通告》,将会同市网信办等六部门对我市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进行备案审核。

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均要备案

根据通告内容,备案对象为在重庆市取得ICP备案,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部或部分线上方式)实施的学科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以及音乐、美术高考等教学科目)校外线上培训。

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登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管理平台”,网址: http://xspx.eduyun.cn)提交资料。之后新出现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先予以备案,待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服务。

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及培训平台等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后,将对拟通过审查登记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分批进行公示。未备案或审核未通过的新成立的线上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业务。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名单。

每节课不超过40分钟 不得超纲教学

通告还明确了审查及日常监管重点。其中,培训内容要传播正确价值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师资方面,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费用的收取上,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此外,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招生,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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