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28.04.2017  16:27
      2017年4月25日,中共梁平区委、梁平区人民政府以梁平委发〔2017〕9号文印发了《梁平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梁平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正在依据实施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梁平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体现了“三个一”的特点:
      一调整。即林场公益属性得到调整。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定位,结合国有林场的重要生态区位及资源禀赋,根据承担的公益职责,梁平区两个国有林场由原来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提高。即职工工资待遇得到提高。从梁平区实际情况出发,梁平区国有林场目前仍按差额预算管理,将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财政差额预算比例提高到90%,并逐步过渡到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一不变。即事业编制暂时保持不变。根据森林资源面积大小和管理难易程度,鉴于梁平区国有林场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资源分布零散、管护难度较大、现有事业编制数额基本满足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梁平区国有林场事业暂时编制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