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多项长效机制助力生态环保工作

08.03.2017  18:37

  一是环保责任机制全面。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梁平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夯实政府及部门责任,创新推行“河长制”,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环保投入机制有力。建立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基金,每年筹集6000万元以上,给每个乡镇(街道)下拨20万元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专项用于生态环保建设。

  三是环保治理机制有效。出台《梁平区工业发展规范》《梁平区畜禽养殖发展规范(试行)》,源头控制污染;与四川大竹、开江及垫江分别签署铜钵河(波漩河)、任市河(新盛河)、龙溪河流域联动共治协议;制定畜禽养殖管理、庭院三包、门前三包、农村垃圾清运管理、乡镇保洁员、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查。

  四是环保监管机制健全。建立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格体系,委托乡镇(街道)环保执法,成立环保警务室,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四方”衔接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发布《梁平区水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制定《梁平区环保志愿者章程》,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