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政府印发预警信息发布响应监控制度

25.05.2017  18:36
    近日,梁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预警信息发布、响应、监控制度》,要求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预警信息时标注“告知”“提醒”“警示”三类字样,对标注“警示”字样的预警信息,预警工作站、分中心应在2小时之内查阅,并上报响应措施;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汛期将每月通报各单位预警平台的上线率、接收率、响应措施上报率等指标,并将情况写入全区政务值班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