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助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29.03.2016  16:41

 

一是倾力加大教育投入。 坚持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强化政府职责,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学前教育经费和政策扶持力度,规划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和城乡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间差距,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对面向大众、收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或接受当地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专项补助。

二是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制定并实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体制,科学配置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和数量,扩大新城区、乡镇和教学点的有效供给,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办园规模12个班的实验幼儿园双桂校区和办园规模6个班的松竹雅园幼儿园于2015年秋建成并投入使用。出台《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分配及管理办法》,对改扩建和新建的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较大规模村幼儿园给予奖补;对星桥镇高都村等4个贫困村,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三是全力强化监督管理。 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幼儿园管理办法,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幼儿园等级动态管理,对因办园条件落后、保教质量下降、社会满意度不高等原因不达等级标准的幼儿园,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等级、撤销等级处理;对财务审计年检不合格、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一律取消资格,促使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本学年,整合和取缔私办幼儿园10余所,审批合格幼儿园117所,普惠覆盖达到94.1%。

四是大力关爱弱势幼儿。 畅通入园渠道,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残障学龄前儿童同等接受学前教育。将合格公、民办幼儿园及纳入公办小学(幼儿园)统一管理的村办园(点),且年满3~6周岁城乡孤儿、残疾、五保户、困境儿童、低保家庭、建卡贫困户、无人监管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全部纳入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资助标准为本园实际收取的保育费和生活费之和,并向市级贫困村的幼儿倾斜。2015年,全县免除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4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