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新常态”
08.04.2015 11: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支撑体系成为“新常态”。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基于改“审”为“免”饱蘸民生情怀的条文支撑,梁平县司法局、梁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梁平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的“新突破”。
二是运行体系成为“新常态”。为确保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梁平县司法局下属梁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辖区4家律师事务所,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依托,设立了11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全县33个镇乡(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办理,实现了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的“全覆盖”。
三是质保体系成为“新常态”。为实现法律援助从常态下“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新常态转变。首先,依托11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了“绿色通道”,免费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其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残疾人发放印制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便民服务卡,开通上门服务,实现服务“面对面”;再次,对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定期评查,确保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零懈怠”,实现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的“心贴心”。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8.04.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