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四举措扎实推进执行工作

13.06.2017  23:15
  梁平法院结合实际,采取四举措扎实推进执行工作。

  强化执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区别,特别是针对“执行不能”向社会说明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认清哪些是市场法律风险,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从而正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形成强大的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舆论声势。

  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重点从本院内部着力,在强化执行管理上下功夫。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系统的规范运行,加大对案件办理节点的管控,强化对失控节点的监督,实现案件的精细化管理。严格办理流程时限规定,对于确因法定事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的案件,严格审批程序,对终本结案案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严格实体条件、程序要求,主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充分沟通,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优化执行实施权运行机制,努力化繁为简,集约事务办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缓解人案矛盾。强化执行工作监督。制定《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对追加被执行主体、执行异议审查、债权分配案件执行、执行案款管理等重要环节强化监督,对执行信访投诉一律迅速跟进,认真审查,查找问题根源。加强执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执行联动,加大执行惩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执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职责,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营造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环境,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充分汇聚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由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尽快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

  强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公信。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节点管控,探索实行及时生成公开案件承办法官、立案时间、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等重要案件节点信息,并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引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倒逼提高执行能力。继续深入落实执行裁判文书上网,提高上网效率和文书质量,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