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检察“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10大精品案件评选揭晓

14.01.2021  21:51

1月7日,“2020·重庆检察10大事件”评审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10大精品案件发布仪式在市检察院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6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了“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7项措施“,围绕让民营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下大功夫,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佳的营商环境,办理了一大批质量高、效果好的涉企案件。最终,10件案件从112件参评案件中脱颖而出,获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10大精品案件。


2020年重庆检察“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10大精品案件


1. 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向某某、丁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2. 长寿区检察院办理的重庆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程某挪用资金案监督撤案


3. 酉阳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妨害公务不起诉


4. 石柱县检察院办理的被执行人伍某某、熊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执行监督案


5. 綦江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监督撤案


6. 永川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规范畜禽检验检疫行政公益诉讼案


7.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苏某某、孙某某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8. 涪陵区检察院办理的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


9. 南岸区检察院办理的毛某职务侵占案


10. 合川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有限公司李某钢、李某林虚开发票不起诉案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