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36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面积28000余亩

17.01.2019  06:51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

在去年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唐波提交了《关于推动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的建议》,希望检察机关针对公益诉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判,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指导辖区内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工作。

该建议由市检察院办理。截至去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件,民事公益诉讼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3件,起诉案件数量较2017年有较大增长,达到起诉一件、警示一片,教育、纠正社会面的效果。

环境污染案件面临“取证难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是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为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唐波在建议中提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存在案件线索摸排面窄、调查取证工作困难、办案队伍力量薄弱、程序性规定不明确等情况。

比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调查取证较困难。由于一些重大的环境污染案件在案发时,污染程度的证据与事后污染调查的环境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水污染、大气污染这类案件的取证和证据固定困难。

针对上述几个情况,唐波建议市检察院应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克服体制、机制障碍,针对公益诉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判,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指导辖区内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工作。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就建议办理的过程来看,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问题底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全市民行检察工作要点。

同时,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院针对区域特点和工作重点,把系统治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明确主攻方向,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办准办好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专项行动全面带动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重庆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庆检方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5件,立案793件,切实维护长江母亲河的生态安全和自然资源。

数据显示,重庆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行动,保护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等45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面积2800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余公里,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0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等500余亩,复垦复绿矿山面积6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4000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59家。

上游新闻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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