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03.08.2017  16:54
              8月1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2017年第四次院务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庆市委领导干部会议精神。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发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贺恒扬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重庆市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市检察院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组织开展专题学。市院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能只表态没状态,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