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检察院:到重庆市南开中学上法治课

08.03.2017  21:01

来讲课之前,有朋友问,王源会来听课吗?我想说,不管王源在不在下面,我都会竭尽全力讲好这堂法治课,这是我一名检察官的职责所在。”罗文磊风趣幽默的开场白,让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2017年3月6日,重庆市检察院受南开中学邀请,安排大渡口区院“莎姐”检察官罗文磊到该校上法治课。在南开中学大礼堂,罗文磊为一千多名高一学生讲授了一堂题为《拒绝校园犯罪  守护成长净土》的精彩生动的法治课。

罗文磊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从“校园犯罪离我们有多远?”和“常见的校园犯罪”两个方面进行析理说法,他郑重地告诉同学们:“犯罪离我们可能十万八千里,但也有可能仅仅一步之遥。即使是在象牙塔内,也没有绝对的宁静,我们身边也有违法犯罪在悄悄在上演……,这些都是真实的、常见的犯罪,其实,这些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劣迹斑斑的人,和在座的同学们一样,都是在校生,可能因为一时冲动,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阿刚、阿文是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因学习成绩不太好,中考逼近,二人常常选择打电游来减压……,阿刚、阿文实施了一次行动,他们尾随一名学生并抢到了一部手机、部分现金和一张银行卡。二人又逼迫受害学生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出了1000元钱。受害学生报警后,警察在网吧将二人抓获。阿刚、阿文因涉嫌抢劫罪,最终被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多次,持枪,冒充军警人员,抢劫银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罗文磊用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跟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校园犯罪中最常见的 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 校园欺凌类犯罪和 盗窃 ,并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法律条款。

        在讲到故意伤害罪时,罗文磊特意为同学们讲解了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对校园内最常见的盗窃罪,罗文磊提醒大家,在重庆,盗窃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盗窃财物未达到2000元以上的刑法入罪标准,可以按照治安处罚法作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盗窃行为危害很大,比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上述行为不以金额为评判标准,均可以构成盗窃罪。同时,类似于游戏“装备”、网络“比特币”这些虚拟财产,虽然具有虚拟性,但是它们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和传统财物类似的属性,所以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罗文磊语重心长地告诉同学们:“不管将来你们是位居庙堂,还是身处江湖,不管是腰缠万贯,还是囊中羞涩,都希望你们能够牢记:守法,法似一盏明灯;违法,法如一把利剑;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希望大家 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为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和增加讲课的趣味性,罗文磊和南开中学的学生进行了现场提问和小游戏等互动环节,学生们都积极参加,踊跃答问,现场气氛热烈。


课后,南开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们都一致称赞:“这是一场别开生面而又受益匪浅的法治课,希望检察官们今后能多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让法治精神在学生们的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