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

19.06.2017  14:43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工作安排,6月13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重庆市电子检务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司法办案平台、完善检察办公平台、完善队伍管理平台、部署应用检务保障平台、完善检察决策支持平台、建设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智慧检务应用展示平台等8个方面30项具体建设任务,并细化了推进工程进度、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及工作规范。           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是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决战之年,要确保2017年12月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建成“六大平台”。各级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增强组织保障和人力、物力投入。坚持“统筹协调、急用先建、注重实效、保证安全、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最高检的“四个统一”原则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的主体责任,相关领导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每一个具体建设项目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项目的组织落实,做好统筹协调、业务培训和系统应用工作;协办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支持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此外,为加强重庆市电子检务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高效有序推进,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促进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共享应用,提升投资效益,市检察院还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最高检《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重庆市电子检务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配套的管理规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