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检察院:案件评查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06.07.2017  20:15

          “小陈,你的讯问笔录修改处有一处没有让犯罪嫌疑人按手印……”“小邓,你承办的案件中,有三起案件的审查报告中缺少证据分析……”在案件质量情况通报会上,奉节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直截了当的提出了在集中评查时发现的问题。

        司法改革在赋予检察官独立的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对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毫厘不差”的高要求。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集中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近日,奉节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管理部针对该院一季度办理的161件案件,进行了案件集中评查,从实体到程序对其进行了仔细的梳理。

        评查组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等相关规定,从文书制作、办案程序规范、案件实体认定、办案权限、卷宗装订规范等方面,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评查,共发现涉及案卷装订、审查报告、笔录制作瑕疵等12项程序瑕疵问题。

        为此该院立即组织召开案件质量情况通报会,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公示,并就其中的每一个问题落实到具体案件的责任人,要求各责任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结合执法办案实际,确定保障案件质量的整改方案。

      “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检察官尤其要树立‘防微杜渐’的责任意识,办案过程中既要重视实体问题,又要重视程序和其他方面的问题。”该院检察长阳彬在这次通报会中告诫各位检察官。

      据悉,奉节县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推动作用,建立起包含“检察官自查,部门内互查,阶段性评查”的综合性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把案件办稳办准,让司法履职行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