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络侵权盗版案有7特点

28.03.2017  07:52

27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向重庆晨报独家披露,2012年以来,该院辖区的渝北、北碚等检察院起诉多起网络侵权盗版案,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检方梳理近五年案例,发现网络侵权盗版案有七大发案特点。其中,犯罪主体年轻化、文化程度较高等成为这类案件的共性。

1.犯罪主体年轻化。涉案人员大都为80后、90后,他们熟悉计算机应用和相关技术,熟悉网络传播方式等。

2.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高。此类案件的犯罪主体多为大专、本科文化程度的犯罪分子,他们主要侵犯商业秘密、著作权和注册商标权,大都了解网络传播技术手段,犯罪方法和手段较为隐蔽,获取的非法利润相较前一种更高。

3.犯罪动机多因“低成本高回收”。此类案件中的嫌疑人大都是采用文本采集软件复制权利人的作品,或者利用他人成熟的游戏平台,成本仅是租用服务器的价格,而通过推送广告等收取高额费用。

4.犯罪手段具有“产业化”趋势。此类犯罪已从传统的“产、供、销”分离,逐步向“产、供、销”一条龙发展,并形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产业化链条。

5.犯罪手段多样化、高智能化。他们通常租用国外服务器,开设图书阅读网站,私自搭建和利用他人游戏平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有偿登载广告、发展会员、网络充值等方式牟取经济利益。

6.此类案件存在取证困难的困境。网络的流动性和交互性,决定了网络侵权行为范围广、取证难。网络中存在的数字化信息不存在连续性,对其所作的修改和删除难以发现和鉴别,具有不稳定性和易变性,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

7.此类案件大都由受害人和单位报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