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川两家基层检察院签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跨区域帮教考察协议

19.04.2016  11:35

 

 

        “你们不用担心,这个孩子在巴南考察期间的帮教工作,我们会一视同仁。”4月12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婷拉着考察对象小鑫的手,向即将返程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2名检察官道别。

          据李婷介绍,当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签订了跨省异地帮教协议,对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小鑫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帮扶教育。这是巴南区检察院第一次开展异地协助帮教活动。

          小鑫是巴南区人,2015年因迷上网络游戏,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盗窃被移送审查起诉。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考虑到小鑫系初犯、偶犯,在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上,对小鑫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决定对其展开为期6个月的矫正帮扶。

          据李婷说介绍,附条件不起诉矫正帮扶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社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作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因为受地域限制,导致帮教成本大,再加上语言沟通、生活习惯等差异的存在,案件受理地直接进行异地帮教效果不佳。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确保帮教考察无缝衔接,经过前期大量的协调沟通工作,充分吸收彼此帮教考察经验后,相隔千里的两家检察院正式签署异地帮教协议,从4月12日起,小鑫正式由巴南区检察院负责帮教考察。

        《协议》规定,巴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将负责帮助考察对象小鑫每月参加不少于4小时公益活动并制作公益活动记录,对小鑫每月开展一次包含法律知识讲评、心理疏导、不良行为矫正等在内的帮教谈话记录,考察期内至少做一次考察对象居住地回访记录,并定期与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相互通报小鑫的近况。

          小鑫向巴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承诺,“一定会珍惜此次帮教机会,配合检察官的监管教育,争取早日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该院副检察长黄卫参加了异地帮教交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