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公安局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和使用

28.04.2015  10:28
为牢固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纠正警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民警麻痹大意的思想,按照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我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车辆管理和使用。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回顾学习了《警车管理规定》、《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森林公安局关于近期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通报》等,坚决消除特权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加大自查力度,加强使用管理。对我局两台警车逐一进行检查,严格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管理,驾驶要保证车辆安全驾驶,严禁不着装驾车、酒后驾车,坚决杜绝民警违规驾驶警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监督检查要求,在内部首先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