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森林公安局开展严查森林火案和违规 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16.08.2017  16:34
      根据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严查森林火案和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森公刑〔2017〕9号)文件要求,大足区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严查森林火案和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余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刑侦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防火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资料、悬挂横幅、村村通广播等各种途径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真认识到森林防火的必要性,明白了违规野外用火的严重性。目前,我区共印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万份,挂历1万份,区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3000份,制作宣传牌80块,悬挂横幅300幅,出动宣传车160次,电视滚动播放30次,村村通广播30次。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健全“一级督促一级、一级检查一级”的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全区签订各类森林防火责任书1700余份,开展隐患大排查3次,排查隐患29个,完成整改29个。
      四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以一级森林火险区的镇街为重点行动区域,深入各村(社)、地头、景区、林区、林缘结合部开展巡护巡查,重点打击烧荒、烧积杆、吸烟、打猎、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五类人员”纵火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