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环保局三措施规范项目审批工作

02.09.2015  12:25

为进一步推进武隆县生态文明建设,武隆县环保局把环评审批工作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采取措施规范环评审批工作。

一是强化环保准入,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和生态功能区划、环保审批原则审查项目,把好源头关。

二是规范审批行为,实施阳光审批制度。坚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企业、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规范审批行为,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审批制度。加强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参与力度,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施包含专家评审和群众评议的“两评结合的决策咨询机制”,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公示,让公众充分了解,充分发表意见。

三是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审批职能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并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从环保角度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生需求。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得当,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限时办结制,项目审批突出审批前移、提前介入。凡按规定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按“主动办、立即办”的原则协调办理,辅导业主做好政策咨询、前期准备及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