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四用”结合妥处行政案件

03.12.2015  11:32
  武隆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做好结合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实现以案释法、以法息诉,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

  用好白皮书建议书。每年定期向县政府发布上一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根据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发布司法建议书。1-11月,共对行政机关的土地颁证未公告、注销房产证仅盖注销章等4类突出违法行政行为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司法建议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受到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反馈率整改达100%。

  用活行政协调手段。灵活运用行政协调促进争议和解,安排专人负责联络追踪案件进展,准确把握案件实质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细致指导当事人合理运用诉讼手段维权,促使案件彻底“事了”。1-11月,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30件、非诉案件33件。行政给付案件经协调行政机关履行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4.61%,有效实现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行政强制执行难的效果。

  用巧法制宣传模式。依托与县政府联合建立的行政诉讼示范庭观摩旁听制度,适时选取在县内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邀请党校中层干部培训班学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巧用电视报道、微博直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1-11月,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组织负责人旁听庭审150余人次,示范庭观摩培训200余人次。开展巡回审判7次,其中跨行政区域巡回审判2次,实时微博直播3次。

  用准审判工作定位。自9月市三中法院实施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工作以来,武隆法院不再受理新的行政诉讼案件。武隆法院要求找准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定位,妥善处理最后一批行政案件,对73件旧存案件坚持把好质效关,确保在12月20日前结清所有行政案件,为来年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