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消费者维权再铸利器

10.03.2016  12:19
  3月9日下午,武隆县人民法院联合武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武隆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召开了主题为《武隆县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新闻发布会。武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消委会会长黄崇义,县法院院长段理华,县工商局局长李永禄,县法院副院长宗云,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林兴文等领导出席了此次发布会,重庆市人大代表、武隆县社会保险局局长罗蜀英同志,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观摩监督。

  发布会主要向社会公众和媒体介绍了武隆县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背景和意义,讲解了该机制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方式。武隆法院在县消委会设立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调解室,县消委会在处理群体性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时,可以邀请法院提供司法帮助。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也可根据需要委托消委会进行调解或协助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消委会引导其提出确认申请。调解不成的,由消委会引导进入司法调解和诉讼程序。此外,双方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定期研讨、定期业务指导等交流机制。

  双方联合建立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有利于推动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多元化解,促进诉讼外调解与人民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诉讼活动的有机衔接,能够更加便捷、高效的处理消费者维权纠纷,更加公正、有力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会上,武隆法院向社会和媒体通报了一起近期由武隆法院一审审结的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这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武隆法院判决的首例汽车销售商因欺诈行为“退一赔三”(退车、且赔偿3倍车价)案件。由于汽车销售模式的特殊性,以及标的额较高,消费者要求3倍赔偿的案例较少。然而,虽然汽车标的额较大,经营者只要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对外发布此典型案例,对生产商、经营者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也极大地鼓舞了消费者的维权热情。

  最后,武隆法院院长段理华与武隆县工商局、消委会领导举行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调解室”的授牌仪式。会后,武隆法院副院长宗云同志就此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此次发布会有重庆法制报、武隆日报、武隆电视台、武隆论坛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应邀参加,同时,通过武隆法院新浪官方认证微博“@重庆武隆法院”在网上同步进行了图文直播。 来源:武隆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