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28.05.2015  13:46

 

5月22日,我市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总结我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布置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对新时期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市教委主任周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主持会议。民办高校董事长、院(校)长以及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育评估院相关同志近80余人参加会议。

周旭主任指出,自《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全市民办高校达到24所,占全市高校总数的38%;在校生18.4万人,占全市高校同类学生的25.1%。 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固定资产已达到69.7亿元,部分学校实验设备、校园环境、实训场地等方面,已经与同类公办高校齐平。 三是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1所独立学院成功转设、1所高职成功升格、1所市级骨干高职成功创建、9所民办高校获得高职单招资格,部分院校相关专业已经成为全市高校优势特色专业。

周旭主任要求,当前,必须认真把握国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政策机遇、国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历史机遇、民办高等教育提档升级内涵发展的改革机遇等“三个机遇”,统筹“四个坚持”,实现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方向,端正办学思想。 坚持非营利性导向,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举办方必须确保学校的投入,特别是直接用于人才培养的投入;校(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放在人才培养上。 二是坚持优质特色的办学定位,着力打造品牌。 不断修炼内功,做好品牌文章,走质量兴校、特色发展的道路,加大民办高校与用人市场的联系,与行业企业的对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办学的原则,切实规范管理。 严格实施民办高校招生收费规定、依法报批有关变更、依法保障师生权益、健全完善安全稳定机制。把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作为确保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为增强民办高校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基本前提。建立齐抓共管、规范与扶持并重机制,推动民办高校规范发展,确保民办高校安全稳定。 四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把“三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融入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过程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邓睿总会计师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坚持把规范发展作为健康发展的前提;三是牢牢抓住提质升级的工作核心;四是关注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步伐;五是规范与扶持并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能源职院、重庆电讯职院分别就规范办学行为、办学条件改善、特色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作会议交流发言。会议还对2014年民办高校年检工作进行了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