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范民办高校招生简章——禁止使用“第一”“最好”等用语

11.05.2015  15:06

      本报讯(记者 胡航宇)针对往年部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虚假不实,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日前,重庆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进行备案,且招生广告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等承诺性用语。

      备案内容包括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未经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年度招生简章、广告、报考指南、入学通知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及办学宣传信息,这些须经备案后方可发布。同时,重庆还将在指定的查证网站上公示学校经复审通过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