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重庆市招生简章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继续面向重庆市招生。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
(二)具有重庆市正式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三)考生身体健康。
(四)学校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
(六)考生自觉性强,考生能适应集体生活,能坚持住校学习、生活。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4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在附中网站( www.mdfz.com.cn )上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确认并提交,同时打印一份待中考成绩发布后一同寄达附中。《报名表》必须如实填写。
2、报名工作坚持完全自愿、机会均等和公正公开的原则,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自主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在重庆市招生总数为20人。
四、考试安排
考生直接参加重庆市各地州市统一中考,附中在重庆市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第一时间将报名表、本人中考成绩单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统一寄达附中(请通过邮政特快EMS),并提供中考成绩网络查询办法(含学校代码),待附中查询认定后,方能作为录取依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我校将当地中考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等八科以语文、数学和英语各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治50分、历史50分和体育50分的分值重新折算(其它科目及当地政策加分不考虑),作为录取时的提档成绩,满分为750分。(若中考有变化,最终以我校公示为准)
(三)以考生户籍为准,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父母均为农业户)享受政策加分10分,并计入总成绩后进行提档。
(四)提档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85%或考生所在地省级示范校今年中招的正式录取线。
(五)依据重庆市招生计划和提档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
第一批18名:全市范围内提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前18人。
第二批2名:若民族自治县或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区在第一批没有录取到学生,可以照顾录取该区县第一名。特长生的考试和录取办法参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冒名顶替者(依照国家法规,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及监护人的相关责任)。
(七)附中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或家长。
六、学生待遇
(一)高中毕业当年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或自愿返回原籍参加高考和录取,未录取学生返回原籍。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授予“民族希望之星”光荣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附中建立了200万元的“民族希望”奖励基金,下设雄鹰奖、希望奖、天狮奖、集美奖、赛罕奖、都仑奖、朵日纳奖、美影奖、山哈奖、阿里郎奖、花儿奖等奖项。获奖者每学期可得5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被附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中,总分全省前三名(原则上总平分不低于满分的95%)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奖励5000元(分入校和期中2次兑现)。其他奖励参阅《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奖励基金章程》。
(四)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附中建立了200万元的“阳光爱心”助学基金。对录取的农牧民子女、成绩优秀的贫困生,附中免收学杂费、住宿费,且免费提供校服、宿舍用品,在校期间每学年提供4000元的生活补贴。
具体见《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助学基金章程》。
七、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准):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500元。
(三)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750元(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八、其它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50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四)高一年级教学点在朝阳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甲1号;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点在海淀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五号。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4800(招生专线)、010-68933248、68937541
联 系 人:唐老师 梁老师
网 址: www.mdfz.com.cn
监督电话:010-68932397、68930820、68934947